- 辛晏毓;杨钰涵
;刘思睿
;段帅;黄钰苹;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手段残忍”在故意杀人罪量刑中的作用,但部分规范与司法解释间接提及了“手段残忍”可能导致从重或加重的量刑结果,且在故意杀人案件的裁判文书中,已发现“手段残忍”被运用在法官说理部分。如何结合刑法理论与实务,分析法官认定手段残忍的测量依据,并检验其在量刑中的作用,成为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本研究以2014—2019年17785份一审刑事判决书为数据基础,通过随机抽样3000份样本,应用多种编码策略,检验了故意杀人犯罪中哪些具体手段残忍情形影响了法官对“手段残忍”的认定,以及已认定的手段残忍与具体手段残忍情形对量刑结果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手段残忍”的认定上,六类具体情形都与法官认定手段残忍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量刑层面上,仅有多次侵害、侵害多部位、分尸或毁损尸体以及多被害人对刑期有显著影响;当考虑了法官认定的手段残忍后,多次侵害、多被害人和分尸或毁损尸体依旧具有显著增加刑期的作用。基于以上发现,研究者讨论了潜在的解释与未来研究方向。
2024年03期 v.4;No.13 5-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5K] - 郑澳琪;
我国于2011年新增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至今已有十余载。同样,世界各国也一直在围绕酒驾立法,尤其是刑事立法,尝试各种策略,以遏制酒驾现象。因而相关措施是否有效,以及如何测量和评估其实效,就成了关键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梳理和明确当前国际和国内酒驾犯罪规制的总体趋势、实际效果及测量方法,以为后续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标准衡量酒驾刑事立法的效果奠定基础。目前,全球酒驾规范总体趋势为由宽到严,相反,我国为由严到宽。有关酒驾刑事立法实际效果的外文研究成果较多且视角与方法更为多样化,而中文相关研究较少,现有研究视角单一,论证方法简单,相关研究理论也较为单薄。不过,中外文研究结论均未达成一致。通过分析中外酒驾立法趋势和实效研究,并参考现有外文酒驾犯罪研究成果的理论视角和测量方法,能够更加精确地检验我国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立法的实际效果,并从中获得关于改良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出路。
2024年03期 v.4;No.13 23-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2K] - 章礼明;
“鉴定贵”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务中反映的诉讼成本难题,有必要对此展开实证性研究。抽样调查显示,在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中,仅约五分之一因取得环境损害类鉴定证据产生了鉴定费用,并且平均鉴定费不足五千元。这与实务界人士声称的动辄“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鉴定费存在明显差距。究其成因,面对高昂的鉴定费,受制于支付能力,检察机关在法院支持下采用了多种规避方法。然而,这些规避行为实质上有损判决的公正性。这表明“鉴定贵”是一项无法内部化的诉讼成本,现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缺乏实效性,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2024年03期 v.4;No.13 46-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1K] - 陈幸欢;付玉芬;
诉请系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点。1028件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之1751项诉请中,涵括了请求事项1890项,其中涉及修复责任的请求事项有693项,占比36.7%。法院判决全部支持的诉请事项为1863项,部分支持的为10项,完全没有支持的为17项,诉请事项全部支持率为98.6%。诉请中制约治理效能提升的问题在于:环境损害之预防功能缺失,行刑民责任之整体性考量欠缺,损害赔偿范围不周延,系统性修复关注不足,鉴定评估费用偏高。借鉴域外环境治理经验,基于比例原则及系统性修复理念,检察机关在提出诉请时,应前端预防和后端实质修复并重,对行刑民责任进行一体化评价,周延且清晰地界分赔偿范围。并基于生态系统之整体性来提出修复诉请,以简易模型和公式对环境损害进行量化评估,以诉请精准化助力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之提升。
2024年03期 v.4;No.13 57-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