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实施理论研究

    江必新;黄明慧;

    法治实施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法律实施理论的系统性升级和实践性深化,具有独特的理论贡献与实践价值。它以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目标,以系统性思维进行整体理论构建,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定位,将尊重人民主体性寓于法治实施各个环节,将实施范围延伸至法治社会建设领域,全面涵盖了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社会规范体系的实施。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各类规范体系、加快更新法治实施观念、科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建立客观公正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实施监督保障,在国家各领域建设中全面落实法治实施具体要求,从而不断提升法治实施效能,迈向高水平法治实施,建设高质量法治中国。

    2021年01期 v.1;No.1 9-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9K]

热点研讨

  •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的适用关系

    王利明;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保护个人信息的综合性立法,其所包含的个人信息的私法规则与《民法典》构成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民法典》确立了个人信息的性质及其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位置,是解释、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则的基础和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需要在《民法典》的框架体系中展开,其适用应当贯彻《民法典》确认的人格尊严价值,并结合《民法典》确认的人格权保护一般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还需要注重与《民法典》相关条款的体系协调,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体系化保护。

    2021年01期 v.1;No.1 25-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9K]
  • 人脸识别法律规制的利益衡量与制度构建

    张新宝;葛鑫;

    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商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需要法律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人脸识别技术在数据、算法、应用三个层面存在问题和风险。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人脸信息法律规范体系,但欠缺对人脸识别技术在算法、应用等维度的规定。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仍应坚持"两头强化、三方平衡"理论,通过在公共安全领域、商业领域等不同场景中的利益衡量,进一步提出我国人脸识别法律制度构建的具体方案。

    2021年01期 v.1;No.1 36-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5K]

学术专论

  • 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研究

    姜明安;

    行政法基本原则传统上是以不成文法形式存在的,但在现代社会有逐渐法定化、成文法化——即在制定法(行政法单行法律或行政程序法典)中明文规定——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准备启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的编纂,并拟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中系统规定执法、司法实践较普遍适用的各种较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的路径是:先通过行政法单行法律确立个别的特定行政法基本原则,再编纂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系统规定具有普遍性的各项行政法基本原则,使这些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化、具体化和在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力。

    2021年01期 v.1;No.1 52-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0K]
  • 公民协力义务研究——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为例

    解志勇;雷雨薇;

    虽然公民协力义务、行政协力义务等广泛存在于国家治理实践的各领域,但传统行政法研究尚未给出对协力义务的系统化论证和阐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的公民协力义务,是指有关自然人、组织需承担协助、配合行政主体依法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责任之法律约束。由于该项义务可能涉及对公民、组织重要合法权益的减损或剥夺,故此必须审慎论证其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确保其具有充足法律依据和扎实理论依据。现行公民协力义务规则的制定与运行存在诸多弊端,如规范载体混乱、实体性条件不清、程序性规则阙如、监督救济机制不健全,以及法律后果激励性不足等,应当以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救济原则等为基本理据,建构公民协力义务的规则体系,制定相应规制与救济方案,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框架内的良好治理效果。

    2021年01期 v.1;No.1 63-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1K]
  • 刑事合规的立法考察与中国应对

    高铭暄;孙道萃;

    刑事合规的立法化是其激励机制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根本之路。域外以美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刑事法方面进行广泛且持续的立法,包括免责事由、减免处罚、一般诉讼规则、暂缓起诉等,提供了颇为丰富的立法经验。刑事合规的中国化绕不开立法。在实体法方面,单位犯罪的立法调试是重点,既要考虑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衔接,也要从单位合规计划的构建、实施、激励等方面进行详尽规定。在程序法方面,应激活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激励效应,并从立法上予以确认;应通过不起诉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变通适用,进一步探索暂缓起诉制度的中国方案,并妥善处理好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2021年01期 v.1;No.1 77-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06K]
  • 疑罪从无原则的立法嬗变与司法适用研究

    胡云腾;

    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办案机关在既确定不了被追诉人实施了犯罪,也排除不了被追诉人实施了犯罪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被追诉人无罪的情形。疑罪从无原则是一种价值选择,进一步说是对被告人有利的价值选择。疑罪从无原则作为一种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内含着刑法谦抑和不冤枉无辜者的宽容精神。回顾历史,一百多年来疑罪从无原则及其理念在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发展进程,实现了五个跨越。

    2021年01期 v.1;No.1 90-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3K]
  • 论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

    张智辉;

    刑法立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刑法立法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促进良法善治,始终是刑法发展的重大课题。总结过去刑法立法的经验教训,未来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应当坚持刑法立法的危害性原理,严格控制犯罪圈的扩张;坚持刑法立法的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刑法规范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与犯罪严重程度相适应的刑罚结构体系;坚持刑罚的轻缓化,改造"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立法模式,把死刑的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在"罪行极其严重"的范围内。

    2021年01期 v.1;No.1 102-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6K]
  • 商法基本范畴的逻辑建构与理论展开——以营业为切点的分析

    肖海军;

    商法的原生、属性、范围、特质与变迁,只有以营业为切点并在营业领域的大视野中,才可求得正解。商法作为调整营业关系之法,决定了营业对商法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营业是商法调整的基本对象,是民法与商法的分水岭,是商事关系构建的基点,是商事制度创设的切点,质言之,营业理所应当成为商法最基本、最核心的法概念和法范畴,系商法之元概念和元范畴。在大私法背景下,以营业为基本范畴、基础概念、逻辑起点,使之融入商法的概念体系、理论体系、价值体系,并通过立法设计使之融入商法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之中,如此,商法具逻辑自洽性和实然解释力的理论大厦和规范体系才可令人信服地构建起来,作为私法领域基本法的民法与作为营业领域特别法的商法之关系才可正本清源。

    2021年01期 v.1;No.1 117-1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17K]

书评

  • 新时代中国公法学体系设计的一张蓝图

    高家伟;

    姜明安教授的《宏观公法学导论》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采取整体主义的形而上哲学思维,将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领域贯穿起来,作为一个公法学科探寻其共同的理论基础,从主观法与客观法,软法与硬法,国家公法、国际公法和社会公法三个维度,逐一分析了公权力、公权利、公法主体、公法关系、公法行为、公法救济、公法监督等基本范畴和制度,建立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公法学基础理论框架。

    2021年01期 v.1;No.1 132-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36K]

学术动态

  • 智慧时代法学实证研究的坚守与发展——第六届中国法律实证研究年会暨第七届数理-计量法学论坛综述

    王中;

    法学实证研究可在"机器智慧"之外,为智慧法治建设贡献"人类智慧"。法学实证研究可以与法教义学展开合作,且在智慧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学实证研究可回应智慧建设需求。运用传统实证研究方法揭示并分析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仍是当前法学实证研究的实践着力点。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法治实践现状与效果等都是当前法学实证研究的主要分析对象。法学实证研究的破局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科交叉、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借力不断发展的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

    2021年01期 v.1;No.1 140-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2K]
  • 新时代法学期刊的价值引领与发展策略——“新时代法学期刊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暨“《湖湘法学评论》创刊研讨会”综述

    蒋海松;

    法学学术期刊是荟萃和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是传播法治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对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学研究繁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新时代,为推动法学期刊创新发展,应坚持价值引领和问题导向,回答法治的"中国之问"与"时代之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练办刊特色,树立风格品牌,策划前沿选题,为良法善治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学校传统与优势学科的特色,培育高水平作者队伍,注重编辑团队建设,提高编辑技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对法治经验进行理论提升,讲好中国法治和法学故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法学自信,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和话语体系。

    2021年01期 v.1;No.1 149-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78K]

  • 《湖湘法学评论》

    <正>《湖湘法学评论》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教育部主管、湖南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于2021年创刊。本刊为中文版季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2097-020X,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 43-1556/D。本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立足于中国,借鉴域外经验,刊载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实证研究特色,以服务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中国建设。

    2021年01期 v.1;No.1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K]
  • 传承湖湘精神 铸就名刊精品

    张文显;

    <正>2021年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年份,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华诞万众瞩目,"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开启,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值此喜庆节点,欣闻由湖南大学主办的《湖湘法学评论》成功创刊,我谨向湖南大学、向《湖湘法学评论》编辑部致以热烈的祝贺!《湖湘法学评论》的成功创刊,不仅是湖南法学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法学期刊界的一件喜事。法学期刊是荟萃和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是法学研究成果发表的主渠道,对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学研究繁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21年01期 v.1;No.1 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0K]
  • 本刊引注规范

    <正>一、引注形式(一)本期刊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形式,全文连续编号。注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注码标注于引文结束后的标点符号右上方。(二)文章所有注释采用完整体例,引用相同文献不采用"同注……""参见注……""同上注"的形式。(三)间接引用须注明"参见";作者未找到原始文献并予以核实,转引自他人文献的,应标注"转引自"。(四)同一注释里包含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

    2021年01期 v.1;No.1 159-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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